保健食品成“毒药”?害人害己终获刑

时间:2025-12-18   编辑:什么新闻

心跳加快,胸闷恶心……明明买的是保健品,吃完后却极度不适,这颗号称 “强身健体” 的糖丸里,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隐患?

案件详情

2025年1月的一天,小马(化名)在上网时看到有人在卖一种马来西亚的糖果,宣称有“强身健体、充沛精力”等功效。心动之下,其立即向卖家购买了4盒不同颜色的糖果。收到货后,小马迫不及待吃下一颗,然而第二天等来的却不是预想中的精力旺盛,而是心跳加快、头痛欲裂、肌肉酸痛,这让其意识到购买的糖果可能“有毒”,于是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。公安机关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线索顺藤摸瓜,很快找到了卖给小马糖果的周某。

2024年11月,周某因找不到合适的工作,手头比较紧张,于是上网查看是否有合适的赚钱方式。后其看到卖马来西亚的功效糖果比较赚钱,于是在社交平台与一名IP地址在马来西亚的人员联系,通过代理的方式售卖糖果,从中赚取差价。周某先进了一批糖果在网上宣传售卖,在售卖过程中其发现一些打假消息称该类糖果有添加一些违禁药物,意识到售卖行为可能涉嫌违法犯罪。但是周某仍抱着侥幸心理,打算售卖完手头剩余的糖果后不再进货,还没来得及收手就被人举报案发。

⬆周某贩卖的“糖果”

相关机构对周某售卖的糖果保健品进行检测,竟然检出了国家明令禁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的药物成分——他达拉非!他达拉非被列入《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》,属于国家禁止添加的“有毒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”。私自添加到食品中,轻则引发头晕、低血压,重则可能诱发心脑血管疾病,危及生命。截至案发,周某出售糖果至少157粒,非法获利至少2000元。

近日,经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嵊州市人民法院以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、销售及相关活动。

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,应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药店或官方认证平台。切勿轻信网络私人兜售、微商推广等非正规渠道。任何生产、销售掺入有毒、有害非食品原料食品的行为,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,如发现相关不法行为请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。

供稿:宋颖颖、邵志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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